因應目前疫情二級警戒,適度調整校園開放規定,仍應遵守防疫措施。Post author:傅昱文Post published:2021 年 10 月 20 日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Tags: 行政事務處考量國內新冠疫情趨緩,目前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在符合指揮中心所設之條件下,學校辦理校舍(地)及設備申請使用時,以非學生在校期間為原則,如因課程、教學、研習之必要,應以防疫為前提調整開放。校舍(地)開放、設備租用期間應遵照防疫規定,如實施實聯制、全程佩戴口罩、量體溫、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室內外活動人數上限等,如超過人數應提防疫計畫報府核准。學校場地借用公文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宜蘭縣南澳鄉武塔國民小學場地借用說明 下一篇文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指引(1101101修)相關內容本校110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業經宜蘭縣政府通過同意備查,敬請各位家長參閱。2021 年 9 月 15 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防疫管理指引 111 年3月3 日修2022 年 3 月 7 日防災教育線上展覽活動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