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23日至111年2月10日,校園場地暫停開放Post author:傅昱文Post published:2022 年 2 月 7 日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Tags: 行政事務處為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自111年1月23日起至111年2月10日,本校室內場地暫停民眾洽借,使用戶外操場則須配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確時辦理。1110122防疫措施公文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指引(1101101修) 下一篇文章提供民眾「宜蘭縣南澳鄉武塔村簡易疏散避難圖」做參考!相關內容7/13起適度開放措施,進入校園配合落實宣導2021 年 7 月 20 日暑期活動、育樂營、童軍活動、 校外教學等採線上辦理或取消2021 年 7 月 14 日全國三級警戒延長兩週制7月12日止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