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指揮中心宣布~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適度放寬防疫措施

指揮中心宣布~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下列場合

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

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

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如田間、魚塭、山林。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

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