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下列場合
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
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4)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
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5)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如田間、魚塭、山林。
(6)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7)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
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