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武塔國民小學人車進出管制作業規定
經 114 年 11 月18 日 行政會議討論通過
- 依據: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
- 目的:為維護校區安全、強化門禁管理及提升校區環境品質,確保師生安全。
- 管理原則:
一、 上課時間:
(一) 所有訪客須於警衛室辦理登記入校手續,未經登記不得進入校園。
(二) 學生進入校園後,不得擅自離校。若有特殊情形須外出(如生病就醫、家中緊急事項
等),須填寫學生外出單,並經由導師及學務處簽名核准後,提交警衛室。待家長到
校接送學生,方可放行。
二、 校園開放時間依本校《校園開放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管制:
(一)平日:05:00至06:40及17:00至20:30。
(二)假日:06:00至20:30。
肆、人員管理:
(一)所有非校内人士進入校園一律登記換證、配戴訪客證,經通知受訪人員確認後,始可進入校
園,以維護全校師生安全。
(二)學生家長因洽談事務進入校園,須先出示身分證明,至辦公室登記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由
學務組人員帶領始可進入校園。
(三) 上課時間内,家長交物品,請委由辦公室教職人員暫時收取,自行通知學生或委由導師、學
務組協助通知學生領取。
(四) 嚴禁推銷業務人員進入校園,若與校內同仁有預先約訪,敬請受訪同仁事先向教職人員告
知,經登記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始可進入校園,完成約訪行程之後,請受訪同仁提醒業務
人員不可擅自到其它辦公室進行推銷活動,避免衍生校園安全問題或造成其它同仁困擾。
(五)選舉期間校園謝絕拜票。
伍、車輛管理:
(一)本校教職員工必須憑證方可入校停車,若因停車空間受限必須臨時停車於靠勤業樓側,敬請
依序靠邊停車並將照後鏡内缩,並且避免隔夜停車於此,以免造成師生出入與環境打掃之不
便。
(二)各單位或同仁若有邀請校外專家學者或人士到校參與活動,敬請事先填寫『辦理校外人員參
加之活動或會議」辦公室通報單,本單可於行政事務處檔案下載。
(三)校外人士來訪、洽公若欲臨時停車者,請先出示證件,經過辦公室教職人員確認校園空間,
並向受訪單位(者)確認其身分,換發訪客證並配戴後,在教職人員引導下方可開車進入。
(四)上課時間,車輛出入校時敬請減速慢行,維護師生安全。
(五)本校由専人不定期進行校園車輛停放檢核工作,對於未能依照規定停車造成師生不便或有造
成校園安全疑慮者,將依序予以勸導甚至通知拖吊。
陸、巡邏管制:
本校教職人員採定時或不定時巡視,如發現異常狀況,視情況分別予以勸離、通知學務組或報
警處理;並填具「值班紀錄簿」會辦相關單位檢討改進。
柒、其他事項:
若有發現不明或可疑校外人士或車進人校園,敬請向學務組或行政事務處聯緊告知。
八、本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