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桃園市因應嚴重傳染 性肺炎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Post author:林妙真Post published:2021 年 9 月 27 日Post category:校園宣導Tags: 健康中心集會及社交活動室內50人、室外100人,違反規定將處6萬~30萬元罰緩。1100927 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衛服部樂活氣象APP~預防熱傷害 下一篇文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02修相關內容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16修2021 年 11 月 26 日⭐️2022年「疫情齲緩,健康添氟─口腔健康打卡保衛戰」⭐️2022 年 3 月 24 日宜蘭縣110學年度校園防疫及學生 COVID-19疫苗校園集中接種須知2021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