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16修Post author:林妙真Post published:2021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校園宣導Tags: 健康中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1116修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 下一篇文章轉知~經濟部「會議及展覽防疫管理措施指引」修正公告(110.12.03)相關內容宣導:成癮是一種腦部疾病2021 年 7 月 5 日宜蘭縣政府社會處「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宣導2023 年 7 月 5 日反毒、反詐騙、反暴力宣導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