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ost author:林妙真Post published:2022 年 5 月 17 日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Tags: 行政事務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10429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下一篇文章111年學校暑假期間校園場地開放措施相關內容武塔國小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招生2021 年 4 月 27 日轉知~指揮中心宣布~3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適度放寬防疫措施2022 年 3 月 3 日宜蘭縣南澳鄉武塔國民小學 112學年度學校型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課程計畫書2023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