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Post author:林妙真Post published:2022 年 5 月 17 日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Tags: 行政事務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10429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3月28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下一篇文章111年學校暑假期間校園場地開放措施相關內容109學年度夏季武塔國小期末多元評量各科整理2021 年 6 月 11 日因應COVID-19疫情,校園室內場地即日起禁止外借2022 年 4 月 6 日宜蘭縣南澳鄉武塔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及第1次甄選公告2021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