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學校暑假期間校園場地開放措施Post author:傅昱文Post published:2022 年 6 月 29 日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Tags: 行政事務處Read more articles 上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於本(111)年4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10200423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相關內容轉知宜蘭縣政府函釋新進教師申請公餘時間在職進修得否免受在學校服務滿1年以上之資格限制一案2026 年 8 月 26 日暑期活動延後、取消通知2021 年 6 月 11 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本(111)年1月9日至本年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2級,並請落實相關防疫措施2022 年 1 月 12 日